【城市記憶】警察局銀樂隊

警察局銀樂隊成立於1951年4月1日。在樂隊成立之前,所有官方儀式的活動,都是由陸軍軍隊中的儀仗隊負責。儀仗隊只是由號角手和鼓手組成。鑑於社會發展需要,在當時的警察廳鮑立德廳長倡議和推動下,籌組成一隊完整的官方樂隊,一直發展至今天。

澳門治安警察局樂隊的主要職責是在官方儀式中擔任演奏,同時也參與一些文化康樂活動的演出,為該類活動增加熱鬧、歡樂而隆重的氣氛。樂隊歷來的演出,顯示出治安警察局與不同的政府部門,以及民間團體之間,皆有緊密的聯繫。為了加強本澳音樂的推廣力度,樂隊經常到本澳各學校舉行音樂會,並在各社區作公開演奏。

 

*舊圖片來源:《瞬間五十年 – 澳門攝影學會紀實半世紀》

*資料來源:澳門治安警察局網站